洛阳古墓博物馆章程

时间:2022-07-05

为促进洛阳古墓博物馆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博物馆的功能,规范博物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博物馆管理办法》,特制定《洛阳古墓博物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博物馆名称:洛阳古墓博物馆。

第二条 博物馆地址:洛阳市老城区机场路6号。

第三条 博物馆性质:是洛阳市财政局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是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

第四条 博物馆定位:世界第一座古墓博物馆。

第五条 博物馆使命:营造良好的文化艺术氛围和育人环境,促进艺术学科自身的发展,增强艺术与科学、艺术与人文、艺术与建筑等学科的交叉融合,荟萃优质人文艺术资源,为全社会提供优秀的文化服务。

第六条 博物馆宗旨和业务范围: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收藏展览文物,科学保护和研究,弘扬民族文化。充分发挥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功能,通过对历代古墓葬、壁画、文物碑刻、墓志等征集、收藏、揭取、搬迁、修复、展览和研究,传播文化艺术知识、促进文化艺术事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服务。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洛阳古墓博物馆的主要业务范围

(一)藏品管理:根据本馆的性质与定位,有计划地进行文物和藏品的征集,并对藏品进行、科学管理和保护;

(二)陈列展览:以本馆藏品为基础,举办体现博物馆特色的基本陈列和临时展览,为社会提供艺术品传播的平台;

(三)学术研究:依托馆藏资源,开展艺术品文物和展览的专业研究,并为相关的学科建设提供实物为主的资料和信息;

(四)社会教育:为公众提供实物考察的机会和接受艺术教育、艺术熏陶的场所。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洛阳古墓博物馆法定代表人为古墓博物馆馆长。

第九条 洛阳古墓博物馆馆长由洛阳市委组织部考核任命,领导班子成员由洛阳市文物局考核任命。

第十条 设置洛阳古墓博物馆党支部作为党务管理机构。党委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传达文物局党委及其有关领导部门的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负责全馆思想政治工作,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

(三)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调动、奖励、审查、处理,以及其他重要人事工作。

第十一条 设置洛阳古墓博物馆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能:

(一)修改章程;

(二)研究全馆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项改革方案和重大活动方案;

(三)讨论确定向上级领导部门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决定以本馆名义参与的重要社会活动;

(五)研究确定本馆的大决策。

第十二条 博物馆馆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馆务会会议;

(二)检查馆务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博物馆行政工作的统筹、裁决与安排。

第十三条 副馆长协助馆长工作,馆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馆长指定的副馆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 博物馆设政综合部、业务研究部、陈列保管部、研学教育部、安全保卫部和壁画保护中心六个部门。

第四章  藏品管理

第十五条 博物馆按照本馆的性质和定位,制定收藏标准,通过征集、交换、接受捐赠和调拨等方式取得藏品。

第十六条 博物馆对藏品按照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确定等级,一级藏品必须重点保管,并接受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对珍贵藏品进行复核。

第十七条 博物馆严格按照专业标准对藏品信息进行完整记录,建立健全藏品账目档案,包括藏品总账、分类账及每件藏品的档案。

第十八条 一级藏品、保密性藏品、经济价值贵重的藏品办理出库手续,必须经馆长批准,其它藏品经主管副馆长批准。用毕及时办理归库手续。

第十九条 博物馆提供严密周到的安全保障措施,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规范对藏品进行科学的保护与管理,防范人为或自然因素对藏品安全的威胁。

第五章  展览管理

第二十条 博物馆基于藏品及相关学术研究成果举办符合本馆宗旨、突出藏品特色的基本陈列和临时展览,传播文化艺术知识,满足公众的精神需求。

第二十一条 博物馆举办的展览,应具有较高的学术和文化内涵,不得宣扬封建迷信或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展览要合理运用现代技术、工艺和表现手法,达到形式与内容的和谐统一。

第二十三条 陈列展览以原物、真迹为主,使用复制品、仿制品和替代品的予以注明,复原陈列保持原貌。

第二十四条 展厅内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设备和防止展品遭受自然损害的展出保护设施。

第六章  教育、研究、服务

第二十五条 博物馆应当充分发挥社会教育功能,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为高校相关专业提供参与式教学和实践教学,为社会提供文化教育的平台,提高公众的艺术欣赏水平。

第二十六条 博物馆应当以本馆藏品为基础,开展相关专业及技术的研究,并通过加强与其他博物馆的联系与合作,提高业务水平,促进专业人才的成长。

第二十七条 作为非营利性公共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办馆宗旨,结合本馆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社会宣传活动,积极参与从国家到社区各层面的文化交流活动,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服务